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联合会工作机制,保证联合会正常工作,有序运转,根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,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本会会员和本会工作人员的行为,共同为联合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。
第二条 凡联合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,均需要遵守本制度规定。
第二章 组织结构
第三条 秘书处人员配置
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联合会秘书处是联合会日常办事机构,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。设专职秘书长1名,兼职副秘书长数名,专职秘书数名。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。秘书处对会长和理事会负责,定期向会长和理事会汇报工作。
第四条 秘书处下设党支部、会员服务部及专业委员会:
第五条 根据联合会章程的规定,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法规,结合实际制定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,管理下设部门、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。
(二)经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,开展“专精特新”相关活动,宣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措施。组织调研走访,举办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服务交流会、展览会,为会员提供宣传推广及精准对接服务。
(三)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。
(四)负责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,起草会议纪要,抄送理事会和监事会。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。
(五)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。
(六)负责编制联合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,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,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(七)负责联合会公文审核、收文办理、公文管理等公文处理工作。
(八)负责联合会的保密工作以及档案管理、印章管理、车辆管理、会议室管理、证照管理和年检年审等工作。
(九)负责联合会办公用品购置以及固定资产的计划、采购、建档立卡和日常维护等管理工作。
(十)负责会员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第六条 本会的文件、书信、资料等由秘书长提出处理意见,并交给本会负责收发的秘书统一管理,重要文件和信函应及时送会长阅知和处理。
第七条 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或签订协议,须经会长批准或会长授权秘书长批准。以本会秘书处名义对外发文和签订合同、协议,更改媒体宣传内容必须经秘书长批准。
第八条 秘书处各岗位工作职责
秘书长岗位职责:
(一)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;
(二)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;
(三)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(四)提议专职工作人员的聘免,交理事会决定;
(五)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,报理事会审议;
(六)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报理事会批准;
(七)负责联合会财务管理工作,拟订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,报理事会审议;
(八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(九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副秘书长岗位职责:
(一)在秘书长领导下,开展日常工作;
(二)发展新会员单位,协助会费收取;
(三)走访、了解并掌握会员单位的建议和需求,及时向联合会领导反映情况;
(四)协助秘书长落实会议决定事项,协助联合会与主管部门的工作;
(五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(六)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秘书处秘书岗位职责:
(一)在秘书长领导下,开展日常工作;
(二)联合会文件、合同、规章制度起草、收发和存档工作;
(三)会员单位的情况需求及时收集、整理和跟进,新会员单位入会手续办理及会费收取工作;
(四)筹备组织安排各种会议和活动,负责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。
(五)联合会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、发放和监管工作;
(七)认真执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协会劳动纪律;
(八)协助副秘书长做好联合会的组织工作;
(九)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三章 管理细则
第九条 组织纪律
(一)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,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,自觉维护工作秩序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;
(二)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。未经授权或同意,不得以联合会名义外出考察、谈判,提供证明,对外发表与联合会工作内容相关的文章或信息,以及代表联合会出席公众活动等;
(三)保持联合会信誉,不做任何有损联合会信誉的行为;
(四)衣着整洁得体,举止得体,言辞文明;
(五)确保办公场所干净整洁,不得违反消防规定使用或存放私人物品,爱护办公设备;
(六)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,联合会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,予以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,后果自负。
第十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联合会
2024年9月25日